本网讯 7月3日,农业农村部反馈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2025年度培育机构验收结果,我校承担的“头雁”培育项目在2025年度验收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开展“头雁”培育机构考核评价是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加强头雁培育工作管理,推动“头雁”培育机构动态调整的重要举措。今年4月,农业农村部委托第三方,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线上答辩、学员评价等多种方式,对2025年全国39家“头雁”培育机构进行了综合评价考核。专家组一致认为,我校高度重视“头雁”培育工作,认真组织、严格管理、系统培育,在长效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富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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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徐支青
一审:张晓伟
二审:郑雪林
三审:曹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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