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6月30日,我校第十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第三会议室召开,校党委书记江春出席会议,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委员、校长夏涛主持会议,副主任委员、常务副校长马传喜及其他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相关部门关于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申请情况汇报,对学位申请人的相关学位材料进行了认真评议,经表决,同意授予28人博士学位、998人硕士学位、4721人学士学位。会议还就《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办法》进行了交流。
江春指出,各单位和导师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要进一步健全学位论文抽检制度,严格过程把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要强化研究生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在质量保证方面的职责,切实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要围绕“立德树人”核心,改革导师遴选办法,稳固导师队伍。
夏涛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强化岗位管理。要不断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进一步优化生源质量和生源结构;要以本次学位点申报为契机,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提升我校学位点建设特色、深度和广度。
会上,研究生院院长祁克宗还就教育部抽检论文复评情况、博士硕士年度招生情况、学位点申报工作等进行了通报。(研究生院)